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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满分作文”事件折射出这个问题 专家观点

※发布时间:2020-11-28 6:20:5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浙江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经公布后,引发社会热议,作文阅卷组组长也因擅自泄露阅卷信息而被停止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

  这是监督的功劳、的胜利吗?监督和高考阅卷这种专业评价之间的边界应该怎样设定?本文尝试对此展开分析。

  据教育部网站2020年8月21日消息,近日报道,浙江省2020年高考个别阅卷人员涉嫌泄露考生作答情况、擅自使用评卷信息,个别命题教师涉嫌参与社会机构培训等。浙江省高考为自主命题,教育部考试中心第一时间约谈浙江省教育,要求立即开展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教育部考试中心称,高考评卷和命题工作事关考试公平和广大考生切身利益,教育部高度重视,对相关工作建立了严格的制度规范,明确阅卷教师不得擅自将评卷情况、考生作答情况等“十六个不得”;明确命题教师不得本人身份,不得以命题教师的名义参加有关高考的补习、黑木奈奈、、编写复习资料、发表文章等工作纪律。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根据教育考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牢牢守住高考公平的底线。

  此前,浙江省教育于2020年8月13日发布《关于我省高考作文评卷相关情况的通报》,通报称,为做好每年的高考评卷工作,该省根据教育部相关制定了《评卷工作细则》与《评卷教师工作规则》。经调查,今年语文评卷组高考作文的成绩评定过程符合评卷工作规范。

  但作为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的陈建新老师在评卷结束后未经允许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严重违反了评卷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第九款的,浙江省教育经研究决定:停止陈建新老师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对网民反映的其个人其他相关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这是对引起广泛关注的浙江高考“满分作文”事件的初步处理意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浙江教育都表示了严查违规高考公平的态度。

  而在笔者看来,这起事件还折射出我国社会存在专业评价与评价不分的问题,我国要推进教育综合评价,就必须推进专业评价。而尊重专业评价,不能以评价干扰专业评价,这是专业评价专业性、性的基本前提。强化对高考命题、阅卷的纪律要求,不能把专业评价和评价混为一谈。

  该文的第一段写道:“现代社会以海德格尔的一句‘一切实践传统都已经完了’为嚆矢。滥觞于家庭与社会传统的期望正失去它们的借鉴意义。但面对看似无垠的未来天空,我想循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的生活好过过早地振翮。”

  这就让很多网友直呼“看不懂”,而全文大量生僻字和晦涩典故,把这篇满分作文以及浙江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推上风口浪尖。

  阅卷中,两名阅卷老师一名评分39分,一名评分55分,由于评分分差大(按阅卷规则,两名阅卷老师的评分差在5分以内,取平均分,分差超过5分,要交给第三名阅卷老师阅卷),按阅卷规则交给第三名阅卷老师评阅,评分55分,再由作文审查组最终评分满分60分。

  如果争议只针对作文本身,以此讨论“今天我们需要怎样的满分作文”这类话题,那么,对于语文教育、完善作文评分标准,都是有意义的。

  然而,对“满分作文”的争议,很快演变为对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的人身,并出现了各种“论”“利益论”说法,诸如作文阅卷组组长一手了高考作文分数,这名学生和阅卷组组长是“师生关系”,阅卷组组长出作文指导书、进行,存在利益输送等等。

  高考阅卷是有严密的流程的。阅卷组组长根本不可能一名考生的成绩,而且也不可能知道所阅试卷是哪名考生所答,一名考生的试卷在阅卷中遇到指定的阅卷老师的概率可能不到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基于此,在每年的高考中,从来没有考生、家长去找阅卷老师,请阅卷老师关照这类丑闻。

  就《生活在树上》这篇满分作文而言,如果两名阅卷老师给的评分一名是39分,一名是40分,那么,这篇作文就将取平均分39.5分,不会再由第三名阅卷老师评分,更不可能进入作文审查组。那种这名考生和阅卷组组长是师生的说法,完全就是“无稽之谈”。

  由于考生的信息完全屏蔽,作文阅卷也是流水作业,因此,考生要迎合阅卷组组长口味以获得高分,也是不现实的。基于这一基本的专业常识,阅卷老师出作文指导书、开设作文,也根本不涉及公平问题:

  难道考生听了一名阅卷老师的,就能写出满分作文?如果如此,考生和家长只需花49元(阅卷组长主编的作文指导书定价)买一本作文书,而不需要花几万元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了。

  也有人指出,阅卷老师的偏好对考生作文也有很大影响。这有两方面问题,一方面,高考阅卷老师众多,这些老师会执行基本一致的阅卷标准,但口味并不一致,这篇满分作文最初两名老师的评分相差很大,已经说明这一点。

  另一方面,每年的高考满分作文一个省不只一篇,而是有几十篇甚至上百篇,满分作文的风格各异,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借鉴,而不是所有考生按照一个模式写。

  有人从作文指导书中找到一篇作文和满分作文的风格有些类似,就认为找到了“”,可是,风格类似的作文何其多,如果因风格类似就认为这是迎合阅卷组长,那一本作文书中还有其他风格的作文,怎么解释呢?

  具体到这篇满分作文,不少人担心学生会模仿,于是让晦涩文风。而事实上,这篇文章恰恰不能模仿,要模仿到把生僻字和引文用到这种程度,需要模仿者阅读多少图书?别以为几个生僻字生硬地加在文章中就可忽悠阅卷老师。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称,这篇作文在他20年的阅卷经历中也属罕见,可见并不是那么好模仿的。

  简单来说,作文阅卷是专业性很强的事务,对于满分作文的争议,应该尊重专业评价的结果。可以有争议,但是不能捕风捉影,。

  不难看到,不少质疑带有情绪的意味,这主要出于对应试教育倾向和应试作文的不满,而出现这种捕风捉影和等症状。要扭转应试倾向,需要整体招生录取制度,高考作为选拔性考试,作文属于考试内容,阅卷老师会按考试要求评分,高考作文和大众喜闻乐见的文章不是一回事。

  对于高考阅卷的公平,当然要监督,但是要监督。就此事而言,的监督应该聚焦在作文阅卷组组长是否依法依规披露满分作文信息上。因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阅卷教师不得擅自将评卷情况、考生作答情况。

  评分细节指的就是阅卷老师给的不同评分。阅卷组长泄露这一评分过程,本意可能是为了体现作文评分的严谨性,但却会部分并不了解高考作文阅卷的网友,把按规范流程进行的阅卷评分理解为随意给分、阅卷组组长可以阅卷老师的评分。有的网友就质疑,三名阅卷老师给的分数只是39分、55分、55分,为何作文审查组长可改为满分?

  在笔者看来,从让考生、家长、社会了解高考阅卷标准,推进高考透明出发,应该公布高考满分作文,以及其他不同得分作文。

  但公布满分作文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不能由阅卷老师随意公布,需要得到教育的批准。这就如部门信息公开,要由组织按照信息公开的、程序息,员工不能在组织公布信息之前,擅自泄露信息。

  还有呼吁强化对阅卷人员的管理,要像管理命题老师的一样管理阅卷老师,不允许公布阅卷身份,阅卷老师出书、参加等等。这是需要分析的。

  高考阅卷老师和命题老师的职责是不同的。命题老师掌握着命题权,命题泄露是严重的高考安全事件或作弊事件,因此,必须强化对命题老师的管理,不能泄露命题老师身份,不能以命题人员名义参与培训、等等。

  但是阅卷老师则不同,阅卷老师在阅卷时,并不知道考生是谁,因此只要不泄露考生作答情况,就不会涉及不公平问题;

  另外,阅卷老师解读阅卷标准,从信息公开角度看,也是让考生和家长更清晰地了解评分标准,有利于高考公平,这不涉及泄露秘密的问题,如果不允许阅卷老师解读高考评分,那么,谁来解读评分呢?当然,具体进行解读时需要遵守。

  满分作文会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什么样的文章才能得满分,这对老师和学生有着无限。因此,每年都会有出版社抓住需求,结集出版“高考满分作文”。而有网友向记者反映,高考刚结束,就有商家开始售卖“2020年高考满分作文”。而这些满分作文是不是真的满分作文,并无依据。

  笔者最担心的是,“满分作文”公布后引来的非专业、非评价,会导致各地教育不再公布满分作文,阅卷老师也不再点评作文。考生和家长要了解阅卷标准,将更为困难。

  比如,对于学校开设学科、专业、课程,不应该对高校是否举办某一学科、专业、课程指手画脚,这属于学校的自主权。

  应该关注的是,学校开设学科、专业、课程,是采取怎样的机制,是由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科学论证决策,还是由行政领导拍板?

  教育评价是我国最重要的教育内容。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总体方案》,该方案指出,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要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都需要推进专业评价,即由专业人员、专业机构进行评价。比如过程评价,是要对学生的成长过程、教师的教育过程进行评价,这离开专业同行评价是不可能实现的。

  而推进专业评价,就面临专业评价的公信力问题。假如社会普遍不认可专业评价,而且乐于、指挥专业评价,那么,专业评价的构建将举步维艰。

  众所周知,在谈到美国高校的招生时,国内都会羡慕美国高校不唯分数论,SAT满分获得者申请名校照样可能被拒。可是,如果此事发生在我国高校招生中,就必然会质疑,怀疑学校招生有猫腻,是权钱交易把高分生“做掉了”。

  在这样的中,要打破唯分数论、唯论文论等结果评价体系,几乎没有可能。明确评价与专业评价的界限,尊重专业评价,并积极培育专业评价,是我国深化教育评价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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