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二年级小学生的作文让我很!

※发布时间:2018/1/15 11:42:2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个老师教小孩写的作文,跟我们现在很多老师所教的作文完全不一样,彻底了我对作文的传统认识。之所以说完全不一样,是由于她学生所写的作文,并不是我们常见的那种记一件或几件事的记叙文,也不是学生平时写的日记和随笔,而是具有大学本科生写论文时的那种探究性思维的标准小论文。

  如果你对小论文的写作还是不屑一顾,认为是雕虫小技,那么,等你看了以下这篇由她的学生写出的小论文后,我相信你一定会改变你的看法,转而为学生的奇葩脑洞和积极的求知欲而拍案叫绝的。因为,这篇论文是一个二年级的小学生写的,知识的含金量还很高,全文如下:

  细看这篇小论文,你会发现,写小论文,其实一点都不难,只要你认真按照“提出问题”、“猜想问题”、“解决问题”、“我想说的话”和“”的格式去写,就可以了。这其中的最大关键,是要学会发现问题。因为,提出问题,有时往往比发现一个问题更重要。

  让我欣慰的是,在我所教的班级中,前两天刚好有一个学生也写一篇类似这样的作文,而且文章的结构,和这个小朋友的小论文结构竟然还惊人地相似。他,就是张楚佳,一个情商和智商都高的学生。最为重要的是,我的这个学生,读书时敢于质疑,且能自己主动去寻找问题的答案,十分善学好问,我甚为欣赏。下面,就是他写的小作文:

  对此,我有几个猜想:一、曹雪芹所在时期,并没有现今的“他”“她”“它”三字之分,故只能以“他”字统一代之。二是之为,兴许是有甚么想法,又或是会错了曹大佬的本意。(PS:“”?这二字让我有点莫名其妙,改天我要找小作者问一下。为尊重原作者,此处仍保留原作风貌。)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得到答案,我在网上搜寻了一些资料。发现最终的答案是这样的:在曹大佬的那个时代,还没有“她”这个字。“她”字是19世纪21年代才出现的。先前在古文中,作宾语的第三人称用“之”字表示。后来白话文兴起后,人们用“他”代指男性,也代指女性及一切其他事物。而“她”字是我国新文化运动初期作家、著名诗人和语言学家刘半农首先提出来的。刘半农创造了“她”字后,结束了以往书面语言第三人称的混乱现象。对此,鲁迅曾高度评价刘半农的创造,说“她”字的创造是“很打了一次大仗”的。

  我是个实用主义者,故我最欣赏的文章,不是那种无病呻吟,吟风弄月,伤春悲秋,以卖弄文采,堆砌华丽辞藻,引用名言诗词繁多为的所谓美文。而是有独到见解,给人知识,最好又能对人们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的文章。

  在美国,人们一般的认识,是相信孩子具有同一样的研究的能力。因此美国教育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为孩子研究、动手能力的发展提供所需的时间和空间。

  其实,随着近些年各类教育教学著作在中国的盛行,以及回国发展的留学生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已经地意识到,要想更好地培养我国学生的逻辑思维、发散思维、动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我们的教育在教学方法上,就必须要进行一些必要的,比如进行小论文的写作。

  可喜的是,在如今的中华大地上,早已有一部分学校和老师在这样做了,邓老师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另外,像之前刷遍朋友圈的附小6年级学生写的关于苏轼的论文,也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

  现在的中国校园,据我十多年来的观察,很多学生都是处于被动学习的状态,真正能主动去学习,喜欢学习的人,很少。

  而要扭转这个现象,小论文写作的方式,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抓手。因为,它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未知欲,使学生能自觉地从“要我学”转为“我要学”。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研究和写作,有两大好处:一是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让他们早日发现自己的兴趣点和擅长点,为以后的专业发展提前打下了的基础;二是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沟通表达和创新实践的能力。

  哈佛大学的客座教授、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新闻工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曾在他的《世界是平的:21世纪简史》一书中指出,在20世纪,社会最需要的,是那种勤奋好学,专注于创新的人才,但现在的21世纪,只有那种懂得融会贯通,沟通与合作能力强,且能很好地将创新与实践相结合的跨领域综合性人才,才是社会最需要的。

  因此,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种探究性的小论文,一定会成为中国写作教学发展的主流,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和接受。诚如是,则中国成为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步伐,必将加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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